2014年1月,自然人甲和乙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2万元,对盈余分配无特别约定,截至2014年底,甲实际缴付出资1万元,乙足额缴付出资,公司拟分配盈余9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分得的盈余是( )。

admin2020-07-15  42

问题 2014年1月,自然人甲和乙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2万元,对盈余分配无特别约定,截至2014年底,甲实际缴付出资1万元,乙足额缴付出资,公司拟分配盈余9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可以分得的盈余是(    )。

选项 A、6万元
B、3万元
C、4.5万元
D、1.5万元

答案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本题中,公司未事先约定,则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甲可以分得1/3×9=3万元。参考教材P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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