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dmin
2020-12-30
45
问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选项
A、肯定解除条件
B、肯定延缓条件
C、否定解除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答案
A
解析
本题没有否定字眼,故为肯定条件,既然“终止租赁合同”,所以为解除条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61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下列客观现象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事件的有:()
甲与朋友乙丙商量合伙进行户外用具的加工,约定了各人的出资、分工和利润分配,但尚未签字。当年三人获得利润5万元,并按约定进行了分配。后由于质量问题,需要支付3万元赔偿款,乙丙称自己是受雇于甲拒绝赔偿,于是甲向客户进行了赔偿。根据以上案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某宾馆由于业务原因大量用水,超出供水公司规定额度。供水公司遂以停水相威胁,要求宾馆每天为供水公司职工提供四菜一汤的午饭,每人每餐收费标准限定为1元,宾馆无奈只得接受条件,提供午餐。双方的这一行为是:()
王东向赵阳借款10000元,约定2年后还款。但是,还款期限到来以后,王东未还款。于是,赵阳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要求王东偿还借款10000元。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王东收到支付令后,作出下列行为。可以使支付令失效的行为是:()
甲与乙因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准备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甲为了能够尽快结案,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乙也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刘某向沈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沈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甲公司委托向某办理房屋租赁业务,向某在办理过程中垫付了相关费用,后甲公司发觉向某所租赁的房屋与公司的需要有差距,主张解除合同而发生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遂于2014年3月申请破产,且法院已受理。经查,在此前半年内,甲公司针对若干债务进行了个别清偿。关于管理人的撤销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74题,多选)
随机试题
第一个对主权作系统研究并被称为主权论鼻祖的思想家是
财务类人员的个性特点。
下列关于李白及其作品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慢性支气管患者咳痰的病变基础是
肛裂"三联症"是指
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是
某开发商将8000万元投入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假设此项目开发周期为3年,当前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年投资利润率为20%,贷款利率为10%,已知在总投资中开发商自有资金占30%,则其自有资金的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
在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机械排烟系统能将火灾中建筑房间、走道中的烟气和热量排出建筑,其中机械排烟系统是由()等组成。
纳税信用管理试行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一定条件的纳税人,该条件是()。
Ialwayseatbreakfast,andsuggestthatyoudotoo.Weallneedfoodinthemorningtosupplyourselves【C1】______sourcesofg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