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简述法人分立、合并后对分立、合并前的责任的承担。

admin2016-12-29  31

问题 分别简述法人分立、合并后对分立、合并前的责任的承担。

选项

答案法人的分立是一个法人分裂设立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法律行为。分为创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前者是解散原法人,而分立为两个以上的新法人;后者是原法人继续存在,只是从中又独立出一个或多个新的法人。因创设式分立而消灭的法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新法人概括承受;因存续式分立的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应依据分立合同的约定或章程的规定承担。法人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无需清算而归并为一个法人的法律行为。合并分为创设式和吸收式。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有的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吸收式合并是指一个法人或多个法人归并于其他法人,被归并的法人人格消灭,该其他法人仍然存续的合并方式。因法人合并而消灭的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概括地由新设立或存续的法人承受。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四章第三节中的法人的变更。法人的分立、合并是法人变更的重要形式。法人分立、合并后对分立、合并前的责任的承担事关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法律设立了较为详细的处理规则。是非常重要的考点,考生务必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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