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3年)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
(2013年)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
admin
2022-07-08
38
问题
(2013年)2011年9月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以每台30万元的价格购买20台货车。双方约定,甲公司应在乙公司交货后半年内付清全部货款,并以甲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1年10月12日,乙公司交付了20台货车。次日,双方办理了货车所有权登记。
2011年11月,甲公司在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开始建造办公楼,2012年6月建成。2012年8月,甲公司以该办公楼作抵押,从丙银行贷款300万元,期限6个月。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2012年1月26日,甲公司将20台货车出租给丁公司,每台月租金1万元。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事后未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无法确定。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甲公司于2012年10月10日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将20台货车卖给戊公司。
戊公司受让货车后,通知丁公司向自己缴纳租金,丁公司主张:戊公司并非出租人,无权向其收取租金;甲公司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戊公司催收租金无果,遂通知丁公司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其立刻交回货车。甲公司未按期向乙公司支付购车款,乙公司遂提起诉讼,并主张实现抵押权。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甲公司已设定抵押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办公楼共拍卖得款1200万元,其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为350万元。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应从拍卖款中优先补缴650万元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丙银行则主张对拍卖款中办公楼的对应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是否对货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丁公司对货车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只有房屋租赁的承租人才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标的物的租赁,承租人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t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3月3日,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房产证产权人由王某更名为张某;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房屋归王某所有,判决于2015年5月5日生效。2015年6月6日,王某将房屋卖给甲,当天二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5年6月26日,王某将房产证产权人变更登记为自己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骗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行为人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为()。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将所属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间,甲公司将用于出租的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甲、乙、丙、丁、戊、庚六人对一台挖掘机按份共有,甲的份额是2/3,其余五人的份额各为1/15。他们约定了下列事项,其中约定有效的有()。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的有()。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合理期限内经()催告未支付费用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合同使地役权消灭。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随机试题
在对从事有机磷农药生产和施用的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时,体检项目可以不含以下哪项
首选用于治疗黄疸热重于湿证的方剂是
平屋顶卷材防水屋面的组成中最上面一层为()。
既适合普通地面铺设,又适合地热采暖铺设的木地板是( )。
浙江浙海服装进出口公司(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嘉宁皮革有限公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承运船舶在帕腊纳瓜港装货启运,航经大阪,又泊停釜山港转“HANSASTAVANGER”号轮HV300W航次(提单号:H
光纤通信、卫星通信和数字通信是现代通信的重要方式和发展方向。()
生年不满百,_______。
是否应该废除死刑,在一些国家一直存在争议。以下是相关的一段对话:史密斯:一个健全的社会应当允许甚至提倡对罪大恶极者执行死刑。公开执行死刑通过其震慑作用显然可以减少恶性犯罪,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必要机制。苏珊:您忽视了讨论这个议题的一个前提
Anynegativestatementsandaccusationsshouldbemade______andforthrightlyanswered,preferablyatthelevelonwhichtheyori
StatesExperimentwithOut-of-ClassroomLearning[A]AttheendofAugust,mostofOhio’steenagerswillshakeofftheirsummer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