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有各种不同的国际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
关于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有各种不同的国际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
admin
2013-01-11
31
问题
关于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有各种不同的国际法学流派,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
选项
A、自然法学派认为,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国际法之所以有效力,是因为国际法以自然法则为依据
B、实在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是现实的“国家意志”,国家意志表现为习惯和条约
C、规范法学派认为,国际法的根据是社会连带关系的事实,并由统治阶级把这种连带关系的事实制成条约或法律的形式
D、社会连带法学派认为,一切法律规则的效力都出自上一级的法律,全部法律可归纳为一个体系,国际法为最上级
答案
1,2
解析
关于国际法的效力依据,有两种观点学派,一是自然法学派,像人类良知、人类理性、人类共同的法律意识等。一是实在法学派,到19世纪实在法学派代替了自然法学派,否定从自然抽象出来的抽象概念作为国际法效力的依据,认为在现实世界中起作用的是国家意志。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s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段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侦查阶段段某聘请了律师胡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段某进一步委托胡某为其辩护律师,则关于胡律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的比较,说法错误的有:
刘某欠下徐某赌债10万元,徐某多次讨要,均被刘某以手头没钱为由拒绝。于是徐某以看电影为诱饵将刘某在上幼儿园的6岁的独生子小刘骗至家中,以此要挟刘某偿还赌债。不料刘某对此既不报案也不还钱,摆出无赖嘴脸,说自己正愁没钱养孩子,徐某把他卖了最好。徐某一怒之下将孩
桓盟有限责任公司对一部大型摄影画册“爱的呼唤”拥有著作权,后来桓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分立为两个法人恒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杜克有限责任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选项?
2002年,方靖远、胡三强签订了—份转让房屋协议,方靖远将自己的3间破旧私房作价3万元转让给胡三强。胡三强居住1年,于2003年又将该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太行。刘太行居住1年,于2004年又将该房屋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范伟恒。上述转让均未办理私房
下列属于我国《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的有:()
甲与乙是夫妻,婚后两年感情不错,婚姻期间共同购买房屋.套。2007年3月,甲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调解,将房屋所有权归属于乙,并确定在离婿后1年内,甲有权居住这套房屋。由于离婚后甲经济上比较困难,离婚分得的财产不足以维持生活,甲将自己住的这问屋子的一半出
在刘某杀人一案中,办理该案的侦查员小李是被害人的表哥,而另一侦查员小王后因工作调动,进入检察院,成为该案的审查起诉人员。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如下:审判长甲,为刘某辩护人的表哥;审判员乙,曾担任过本案的勘验人;审判员丙,是刘某的岳父。本案一审判处刘某无期徒刑,
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中,不要求是特殊主体的有:()
权利在行使过程中有着突破界限的可能性。权利滥用为权利人在权利行使过程中故意超越权利界限损害他人的行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从法理学角度判断,下列哪一选
随机试题
党的领导的具体方式有()
确定乳房肿块性质最可靠的方法为
DIC引起休克主要因为
价值工程的目的是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寻求( )。
( )( )
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禁止或者限制性管理的行为,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下列不属于计算机存储系统的是()。
存取速度最快的是______。
已知函数f的原型是voidf(int*a,long&B);,变量v1、v2的定义是:intv1:longv2:下列调用语句中正确的是
Howdothescientistsmeasurethepitc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