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权利的滥用?( )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权利的滥用?( )
admin
2013-09-26
50
问题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权利的滥用?( )
选项
A、甲有名贵狼犬,因看管不周,追逐儿童某乙甚急,丙见之,夺取行人某丁的雨伞击打该狼犬,狗伤伞毁
B、乙不清偿债务,将其房屋赠与福利院
C、丙为迫使乙出卖房屋,在其隔壁经营色情行业
D、甲村村民不允许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架设电线杆
答案
B,C
解析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超越正当范围,损害其他主体为法律确认保护的利益,否则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民法分则各部分都有具体的法律制度。应当注意从整体上把握行使权利的正当范围,主要有四点:(1)注意所有权的行使应承担义务,不得以自己享有所有权为由,禁止他人对所有权适当的妨碍。如公共征用、公共设施通过等行为,所有权人应当容忍。(2)注意不动产相邻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禁止他人权利的必要的延伸。(3)注意债务清偿场合,债务人不得以赠与、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逃避债务的清偿。(4)注意侵权行为免责事由的种类,如果属于免责的情况,即使侵犯他人权利,亦不为滥用。本题中,A项属紧急避险行为,为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B项属滥用处分权,逃避债务清偿的行为。C项。经营色情行业本身即为非法,其目的在于迫使邻居出卖房屋更属于权利滥用。D项,村民不允许在其承包的土地上架设电线杆,属于村民的正当权益,除非供电部门与村民达成协议。否则不能擅自在村民承包的土地上架设电线杆,故D项不属于滥用权利,而属于捍卫权利的行为。故B、C两项为滥用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r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民法典上观念交付的主要形式。[暨南大学2020年研]
试述物权的效力。[苏州大学2013年研]
张三将其所有房屋一套转让给李四。签订合同后,李四依约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张三在此期间又将该房屋出售给王五,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上交2007年研]请问:李四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请说明理由。
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浙江财大2015年研]
简述我国一般侵权行为(或过错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北航2015年研]
甲医院的主治医生王某,为了救治李某,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将已死亡的张某的眼角膜移植给了李某,张某的儿子得知此事后大闹甲医院,并在乙网站散布谣言。甲医院得知后要求网站删除内容,乙网站以核实为理由延迟一周。[中南财大2015年研]请根据此案例回答以下
简述民事权利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华中农大2013年研]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概念题,华南理工2017年研]
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丹尼和泰尔的第一期投资额应当在下列哪一时间内缴清?
关于案件的审理是否公开,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假设二审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张小丽的精神病治愈,她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准备申请再审,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她的何种请求法院不得再审?
随机试题
下列菜系,尤以味型多样、变化巧妙而著称的是()菜。
A、微量金属离子的存在,可以使其水溶液变色,发生分解B、与硝酸银溶液反应,产物有抗菌和收敛作用C、体内乙酰化率较高,易在肾小管析出结晶,造成尿路感染D、为治疗和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首选药物E、临床用于治疗烧伤和烫
A.王不留行B.僵蚕C.鳖甲D.钟乳石E.侧柏叶应付炭制品的是()。
在投标时,投标者之间协商报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属于投标人()。
电算化系统软件工作方式选择的依据是()。
请根据下列图表资料,回答问题:2005年与2004年对比,全国乡村人口比重()。
“十一五”期间,我国公路、铁路迎来了史无前例的高速、跨越式发展。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比2005年增加63.9万公里。国省干线公路里程达到46.22万公里,其中国道16.39万公里、省道29.83万公里,比“十五”末分别
台阁体
A、Fightformarkets.B、Bemoreinventiveandinnovative.C、ExpandintoITindustry.D、Behonestandfairinbusinessdealings.A
A、Cookmealsautomatically.B、Checkthestockautomatically.C、Goshoppinginasupermarket.D、Cleanuptheroomautomatical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