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19日,李某因制造毒品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在羁押期间脱逃。2000年3月12日,李某在贩卖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发现,李某用匕首劫持了其乘坐的出租车,将车开到闹市区,在撞伤3个行人后,趁乱逃跑。李某在逃到其朋友郭某处后,将其身上的5

admin2011-04-19  31

问题 1999年1月19日,李某因制造毒品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在羁押期间脱逃。2000年3月12日,李某在贩卖毒品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发现,李某用匕首劫持了其乘坐的出租车,将车开到闹市区,在撞伤3个行人后,趁乱逃跑。李某在逃到其朋友郭某处后,将其身上的500克毒品让郭某替自己保管,等风声过后再来取。李某怀疑是以前的同伙许某出卖了自己,于是,决定报复许某。2000年4月2日,李某趁许某在饭店吃饭时向许某扔了一枚自制的炸弹,结果,不但将许某炸伤,还将服务员和其他顾客4人炸伤。李某见场面混乱,就乘机拿走了一个顾客装有5000元的钱包。2000年5月9日,李某被抓获。问:对李某和郭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和处罚?

选项

答案李某作为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逃跑,其行为构成脱逃罪;李某贩卖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李某在实施制造毒品罪后又实施了贩卖毒品罪,应从重处罚;李某劫持出租车的行为构成劫持汽车罪,撞伤3个行人不单独定罪,而作为劫持汽车罪适用重一档法定刑的情形;郭某明知是毒品仍为李某窝藏,其行为构成窝藏毒品罪;李某在饭店将许某炸伤,其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李某乘乱拿走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对李某的行为,应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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