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04年王某报考某市人事局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名列第一。王某按照规定进入了体检程序,但是在体检中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后某市人事局依据《××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正式宣布王某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
2004年王某报考某市人事局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名列第一。王某按照规定进入了体检程序,但是在体检中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后某市人事局依据《××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正式宣布王某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
admin
2018-05-30
45
问题
2004年王某报考某市人事局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名列第一。王某按照规定进入了体检程序,但是在体检中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后某市人事局依据《××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正式宣布王某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请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市人事局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
(2)对于该人事局的行为,王某可以通过何种方式纠正?
选项
答案
(1)该人事局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平等权、劳动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对公民给予区别对待。当然也不能因为疾病而被区别对待。该市人事局因为王某患病而不予录取,侵犯了王某的平等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本题中该市人事局不录取王某,使王某丧失了参与劳动的机会,侵犯了王某的劳动权。 (2)王某可以向省级人事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该问题,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王某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该市人事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gx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错误的表述有()。
陈某夫妇靠捡拾垃圾为生,几年中“捡回”5名残疾弃婴,并筹钱为孩子们治病。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陈某夫妇不具备法定收养条件,且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属非法收养。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相关法律规定表示无法理解,认为陈某夫妇的行为体现了中华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都有权()。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实行()。
我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唐律规定,上请适用的情形包括()。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随机试题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柔性语言的特点包括()。
酶蛋白和辅酶之间的关系是()
提出“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创作理论的著名画家是______。
酮症酸中毒的酮体来源于
A.整个肠道特别是小肠有枣核样坏死B.嗉囊内充满酸臭液体及气体C.肾脏肿大、出血,内有白色尿酸盐,呈“花斑肾”D.法氏囊肿大、出血,外观呈紫葡萄色E.在疾病早期,感染细胞的胞核内见有包涵体传染性喉气管炎的病变是
下列各句中,标点符号的使用不合乎规范的一项是()。
(60)________________反映颜色的种类,是决定颜色的基本特性。(61)________________是指颜色的纯度即掺入白光的程度
Thecar,andtheroadsittravelson,willberevolutionizedinthetwentyfirstcentury.Thekeytotomorrow’s"smartcars"wil
TheAmericangovernmentisdividedintothreebranches:thelegislative,theexecutiveandthejudicial.Theyarerepresentedb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