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3-08-02  40

问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答案C

解析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的外墙和屋顶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所有业主对于该共有部分有共同管理的权利,所以A、D项正确。各相邻专有部分之间的楼板为该相邻业主共有,所以B项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因此本题的答案是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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