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商发出采购单购买一批钢材。要求乙在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甲再次发函至乙取消本次采购。乙收到两份函件后,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8-05-10  34

问题 2017年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商发出采购单购买一批钢材。要求乙在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甲再次发函至乙取消本次采购。乙收到两份函件后,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撤回
B、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C、甲的要约已被撤销
D、甲乙之间合同成立

答案D

解析 因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属于不可撤回的要约。乙表示同意执行,实际为承诺,则甲乙之阅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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