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遗失了一块金怀表,该怀表被乙拾得,乙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怀表出质给债权人丙,丙并不知道该怀表为乙拾得的事实。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2016-12-09  51

问题 甲遗失了一块金怀表,该怀表被乙拾得,乙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怀表出质给债权人丙,丙并不知道该怀表为乙拾得的事实。则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丙基于善意取得该怀表质权
B、乙、丙之间签订的质押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
C、乙、丙之间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
D、甲在怀表遗失后1年内有权向乙索要该怀表

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A项错误。乙将捡到的怀表出质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基于无权处分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般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买卖合同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三))针对的是买卖合同,不能推及其他合同],故B项正确、C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所有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也说明A项错误。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索赔,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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