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admin2018-01-22  29

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选项 A、甲用受贿所得1 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
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受贿后使用受贿所得的行为属于事后不可罚的行为,仅以受贿罪论处即可。A选项中,甲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选项错误。B选项乙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的共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或者第三款规定的行为,事前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的犯罪分子通谋的,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的共犯论处。因此,C选项中,丙的行为应成立抢劫罪的共犯。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为其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D选项正确。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cG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