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审理笔录的正文应该写明哪些内容?

admin2015-08-05  14

问题 法庭审理笔录的正文应该写明哪些内容?

选项

答案(1)法庭调查情况: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讯问当事人。 ③辩护人、当事人等向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 ④告知证人法定的权利与义务。 ⑤核实证据。 ⑥补充证据。 (2)法庭辩论情况。 ①当事人、公诉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等辩论情况。 ②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和最后意见。 ③民事再调解。 (3)合议庭评议。 (4)宣告判决。 ①判决结果,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 ②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并问明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以及当事人的表示。 ③对离婚判决的当事人的特殊交代。 ④送达判决书。 (5)法庭审判中可能出现的某些情况。 ①延期审理的情况。 ②违反法庭秩序的情况。 ③民事案件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擅自中途退庭,以及法庭作出处理的情况。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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