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票据伪造与变造?

admin2017-05-10  16

问题 如何区分票据伪造与变造?

选项

答案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签章、背书签章、承兑签章和保证签章等。 票据伪造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是伪造者实施票据行为,如实施出票行为、背书行为、承兑行为、保证行为等,如果实施的行为并非票据行为,则不构成票据伪造。 (2)必须是假冒他人的名义实施票据行为,如模仿他人签名,伪刻他人印章,盗用他人真正印章等。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票据的变造,应当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变造的票据是合法成立的有效票据。 (2)变造的内容是票据上所记载的除签章以外的事项。 (3)变造人无变更权。关于变造票据的后果。 对持票人来讲,因其所持票据上存在瑕疵,其票据权利的实现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根据《票据法》规定,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2)尽管变造的票据仍然有效,但变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变造人可能签章,也可能不签章,但无论是否签章,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Xu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