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修改,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20-01-12  14

问题 下列关于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修改,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不可以在申请文件中补入实施方式和实施例以说明在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内发明能够实施
B、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不可以在申请文件中补入已记载的反映发明的有益效果数据的标准测量方法
C、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可见,允许增加局部放大图
D、申请人在进行修改时,在不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的前提下,可以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的内容,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

答案A,C,D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5.2.2节和第5.2.3节规定了专利申请说明书允许修改和不允许修改的各种情况。允许的修改包括:(1)修改发明内容部分中与该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的内容,使其与要求保护的主题相适应,即反映该发明的技术方案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当然,修改后的内容不应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2)修改最佳实施方式或者实施例。这种修改中允许增加的内容一般限于补入原实施方式或者实施例中具体内容的出处以及已记载的反映发明的有益效果数据的标准测量方法。(3)修改附图。在文字说明清楚的情况下,为使局部结构清楚起见,允许增加局部放大图。不允许增加的情况包括:补入实验数据以说明发明的有益效果,和/或补入实施方式和实施例以说明在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内发明能够实施。本题中,选项B是允许修改的情况,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A、C、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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