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
简述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
admin
2019-04-18
34
问题
简述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制。
选项
答案
夫妻共同财产制,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制度。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一,工资、奖金; 其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其三,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里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其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析
本题考点为夫妻财产关系。法定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对婚前或婚后所得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当然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法定财产制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夫妻之间财产上的共有关系源于夫妻关系。对此考点,考生应结合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的相关内容比较记忆。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其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其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其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其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T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事实一:甲、乙、丙为骗取钱财,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投资房地产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许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00%,先后募集资金总额达1000万元。募集到的资金除用于购买复制淫秽音像制品的生产流水线外,剩余部分被三人挥霍一空。该设备在
请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简述占有人享有的请求权。
简述特赦和大赦的主要区别。
下列情形中,应当适用吸收原则进行数罪并罚的是()
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将民事权利分为()
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请析:(1)何
甲向乙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丙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车。根据我国物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1万元换取10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2万元真币和lO万元假币,请其帮
(2012年真题)2007年8月,甲企业通过转让取得一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合法建造了一座厂房。2008年5月,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1500万元,同时以该厂房作为抵押物为借款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2008年7月,
随机试题
某病人,腹膜后一肿瘤,结节状,鱼肉样,瘤细胞以多形性脂肪母细胞为主,形态多样。可诊断为
对于开放性气胸首先应进行的处理是
下列疔疮易伤其筋骨的是()
治疗急性吐泻有速效的腧穴是
某人希望在5年后取得本利和1万元,用于支付一笔款项。若按单利计算,利率为5%,那么,他现在应存入( )元。
基金合同约定的事项不包括()。
下列属于按信息管理层次划分的商业信息是()。
读不同国家出生率、死亡率统计图(图中1—12代表国家),回答问题。图中11、12两个国家最有可能位于()。
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是一项()。
DothefollowingstatementsagreewiththeinformationgiveninReadingPassage3?Inboxes36-40onyouranswersheet,writeT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