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dmin2020-12-08  44

问题 (2016年)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选项 A、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区法院应当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告人甲提供法律援助
B、家住A县的乙在邻县涉嫌犯罪被邻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冈经济困难可向A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C、县公安局没有通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丙提供法律援助,丙可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D、县法院应当准许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告丁以正当理由拒绝法律援助,并告知其可另行委托律师

答案C,D

解析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下列四种情形,属于经济困难以外的其他原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这四种情形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见,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仍然属于申请援助的范围,只是不需要审查经济条件。A项错误。
    就刑事案件而言,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B项中,家住A县的乙在邻县涉嫌犯罪被邻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其因经济困难申请援助。应当向B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可见B项错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而没有告知,或者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者诉讼代理而没有通知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申诉或者控告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C项做法符合要求。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对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查明拒绝的原因,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D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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