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
admin
2022-03-17
42
问题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狗(价值6000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50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40克冰毒,让乙将40克冰毒和80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120克纯冰毒卖出(事实三)。
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翻墙入院从厨房取走毒品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
B、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
C、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
D、对甲盗窃50克冰毒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盗窃情节轻重量刑
答案
A,B,C,D
解析
选项A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非法进人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本案中,甲翻墙人院从厨房取走毒品,完全符合这一规定,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选项B正确。住宅是人们日常生活使用的场所,不仅包括卧室,而且包括厨房等其他生活场所,因而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选项C正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据此可知,甲毒死陈某的两条看门狗的行为侵犯了陈某对这两条看门狗的财产性权利,且这两条狗价值较大,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而毒死狗为实施盗窃创造了条件,属于盗窃罪的预备,属于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形,构成想象竞合犯。选项D正确。《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盗窃、抢劫毒品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或者抢劫罪定罪。认定盗窃犯罪数额,可以参考当地毒品非法交易的价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Q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累犯的刑事责任及其主要内容。
某甲盗窃已经盖好印鉴的空白支票后,冒称支票单位的职工,向商店骗购大量货物。某甲应定()。
某甲将某乙杀死之后,为掩盖罪行又放火烧毁某乙所住房屋,结果又引起周围13家房屋着火,烧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13万。对某甲应当()。
关于假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简述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罪构成。
简述监护终止的原因。
简述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最基本特征,请对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
随机试题
GB3935.1-1996定义标准化为: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程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
A.头痛B.全脊髓麻醉C.喉头痉挛D.局麻药中毒硬膜外麻醉的严重并发症
A.出生后2~3天到2个月内B.2个月C.8个月以上D.3个月E.1个月麻疹疫苗的初种年龄是
作用机制为选择性促进肠肌层神经丛节后纤维乙酰胆碱释放的药物是
我国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期间,其贷款可分为()。
某公司新建一条生产线,预计投产后第1年、第2年流动资产需要额分别为40万元和50万元,流动负债需要额分别为15万元和20万元,则第2年新增的流动资金额是()万元。
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稿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2015年)
数据库的概念模型独立于()。
Withtherapidspreadoftheinterneteyewhereintheworld,andthe(1)_____numberofusers,oneofthemostexcitingdevelop
Therehavebeenseveralnewevents______totheprogramforthe2008BeijingOlympicGam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