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15题)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15题)
admin
2021-02-25
5
问题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15题)
选项
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
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
答案
C
解析
A项错误:可预测性并不是唯一目标,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要有机统一,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形式法治的要求,而它的可接受性则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B项错误: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是与规范认定息息相关的过程、一个在法律规范和事实之间来回穿梭的过程。
C项正确:法的适用,通常称为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可见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
D项错误:法的适用过程不仅有演绎推理,还有类比推理、归纳推理、价值判断等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P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鉴定人与证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李某为赵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孙明与周大风自小就是好朋友。孙明为人老实,性格内向;周大风很是机灵,颇有经济头脑。改革开放以来,各大、中、小城市都致力于规划建设,改善市容。周大风看到建材市场前景很好,就约孙明一起做建材生意。由于两人齐心合力,勤奋吃苦,加之机会好,开始几趟生意都很不错,赚
甲、乙二人因共同杀人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提出了上诉,乙未提出上诉。检察院也未对判决提出抗诉。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进行的法律解释又称为立法解释。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的是:()
关于法与生产关系的表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的说法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国民政府标榜结束“训政”,实行“宪政”所制定的法律文件是:()
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制定的《暂行新刑律》,说法错误的是:()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丙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6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亏损30万元,3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分
随机试题
中接触性服务业指消费者只是部分的或在局部时间内参与其中的活动的行业。()
目前我国新闻单位职工工资的主体是()
治疗外感发热,邪郁肌腠,经气不利,项背强痛者,应首选
投资者在投资股票时,总是会忽略股票所具有的一些基本特性和其上所代表的权利。下列关于股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小马今年17岁,初中毕业后就没再上学。因为找不到工作,经常在社区游荡。父母对小马的这种状态很不满意,经常训斥责骂他;他也总觉得别人对他有很大的看法,走在路上总是感到他人都以异样的目光来看自己。为此,他经常会趁别人不注意时在社区搞一些破坏活动,甚至有的时候也
掌握学习主张()。
你有一个大学同学,家境十分贫困,好不容易凑齐了学费却在回学校的火车上被小偷偷走,你作为学生会的主席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帮助这位同学?
(2013年真题)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里的“特别规定”包括()。
目前广泛使用的Internet,其前身可追溯到()。
Electricityplaysanessentialpartinourlife.Noonecandenythatelectriclightisnecessaryforpeople’slife.However,c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