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分别为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工程实际竣工。由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欲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其最迟必须在( )前行使。

admin2016-02-03  69

问题 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分别为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工程实际竣工。由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欲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其最迟必须在(    )前行使。

选项 A、2013年9月1日
B、2015年4月1日
C、2015年4月20日
D、2015年10月20日

答案C

解析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承包人可在2015年4月1日前或2015年4月20日前行使优先受偿权,因此最迟应在2015年4月20日前行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PDw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