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餐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总人数150人。2006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28万元;购进原木一批,收购金额为8万元; (2)将上述收购金额为5万元的原木发往A企业加工

admin2013-11-02  48

问题 某餐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总人数150人。2006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28万元;购进原木一批,收购金额为8万元;
   (2)将上述收购金额为5万元的原木发往A企业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加工费0.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A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出售;
   (3)收回委托A企业加工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并于当月投入生产,用于进一步加工高档木制一次性筷子,完工后销售取得收入12万元;
   (4)以现款销售锅类产品的收入50万元,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碗类产品6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取芍60%的款项;
   (5)销售各类碗具给经销商,共计销售收入200万元,因运输途中部分产品略有碰损,经销商要求退换碰损产品,企业为避免再次运输的损失,与经销商协商给予质量折扣,折扣为销售额的1%,以便经销商以低价出售;达成协议后,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销售额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价款;
   (6)中秋节企业大联欢活动中,为职工每人发放一自产高压锅,单位售价为400元,单位成本为260元;
   (7)职工食堂领用售价为1万元的自产碗类餐具,成本金额为5200元;
   (8)购进生产设备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2万元、进项税额0.34万元;
   (9)连日降雨致使仓库坍塌,毁损碗类餐具的成本为80万元,售价100万元,材料成本比例为80%,材料进项税率为17%(假设毁损餐具成本中仅材料部分存在进项税额抵扣);
   (10)本月外购未使用的剩余原木因雷击烧毁。
   假设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委托加工业务应当由A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2006年12月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
   (3)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
   (4)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部分)。

选项

答案(1)委托加工业务应当由1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5×(1-13%)+0.2]÷(1-5%)×5%=0.24(万元) (2)2006年12月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80×80%×17%=10.88(万元) (3)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12+50+60×60%+200×99%×0.04×150+1)×17%=51.51(万元) 进项税额=28+[8-(8-5)]×13%+0.2×17%+0.34=29.02(万元) 2006年12月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51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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