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公示催告程序。

admin2013-01-24  22

问题 试述公示催告程序。

选项

答案(1)公示催告的申请和受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失票人有权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公示催告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必须有丧失票据的事实; ②丧失的票据必须是有效的票据; ③申请人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 ④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收到公示催告的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2)公示催告的审理。 ①通知止付。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同时通知付款人、代理付款人停止支付。 ②发布公告。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3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③申报权利。公示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④审查权利。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察看该票据。 ⑤公示催告期间权利的限制。公示催告期间票据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公示催告期间不得质押、贴现该票据等。 (3)除权判决。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没有民事主体申报权利,或者虽有票据权利的申报,但已经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失票人依据判决请求付款人付款。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DRQ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