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合计为300万元,均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会议拟讨论通过和解协议,10位债权人均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

admin2019-05-24  44

问题 某破产企业有10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2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乙的债权合计为300万元,均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债权人甲、乙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债权人会议拟讨论通过和解协议,10位债权人均出席了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甲、乙未参加表决。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通过和解协议的是(    )。

选项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B、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C、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
D、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00万元

答案B

解析 (1)通过和解协议属于债权人会议的特别决议(1/2+2/3);(2)人数: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8人)过半数通过(≥5人);(3)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900万元)的2/3以上(≥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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