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admin2014-06-10  54

问题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

选项 A、乙有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答案A

解析 本案属于相邻权纠纷,三家毗邻而居,道路是三家共有的以供出行的公共通道,应当彼此给予通行的便利。甲跟乙是属于相除关系,而与丙则属于地役权。《物权法》第88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闭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9i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