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王某因共同诈骗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王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刘某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未对判决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23-02-02  29

问题 刘某和王某因共同诈骗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王某对此不服,提出上诉。刘某没有提起上诉,检察院也未对判决提出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应该只审查王某的判决部分
B、既要审查王某的判决部分,也要审查刘某的判决部分
C、在二审过程中,若发现一审判决对王某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是量刑过轻的,应当直接改判加重其刑罚
D、二审过程中,若发现一审判决对王某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是量刑过重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改判

答案B

解析 在二审中应该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而且在二审中还应该坚持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以及《刑诉解释》第325条的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所以在本案中,二审法院既要审查王某的判决部分,也要审查刘某的判决部分,而不受王某上诉的限制,而且当发现刘某的量刑过重时应该一并处理直接改判而非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改判。故AD项错误,B项正确。而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能直接改判加重王某的刑罚,故C选项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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