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依据受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8 000万元,当月办妥土地使用证并支付了相关税费。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末,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受让土地60%(其余40%尚未使用)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并全部销售

admin2017-11-20  20

问题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1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依据受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8 000万元,当月办妥土地使用证并支付了相关税费。2009年2月至2010年1月末,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受让土地60%(其余40%尚未使用)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并全部销售,依据销售合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18 000万元。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建筑承包合同支付给建筑公司的劳务费和材料费共计6 200万元,开发销售期间发生管理费用70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只有70%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
说明:当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契税税率为3%;购销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3‰;产权转移书据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5‰。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地价款和契税;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增值额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
(5)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
(6)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选项

答案(1)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8 000×0.5‰+18 000×0.5‰+6 200×0.3‰=14.86(万元) (2)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地价款和契税=8 000×60%+8 000×3%×60%=4 944(万元) (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8 000×5%×(1+5%+3%)=972(万元) (4)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土地增值额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500×70%+(4 944+6 200)×4%=795.76(万元) (5)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18 000-4 944—6 200-972-795.76-(4 944+6 200)×20%=2 859.44(万元) (6)增值率=2 859.44÷(18 000-2 859.44)×100%=18.89%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 859.44×30%=857.83(万元)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应列入管理费用,不属于可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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