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亮和李刚两人互发电子邮件协商洽谈合同。9月1日张亮说:“我有iphone一部,八成新,3000元出手。”9月2日李刚回复说:“东西不错,2800元可要。”张亮于9月3日回复说:“可以,9月8日到我这来交易。”于是李刚9月4日回复:“好。”张亮于当日收到该

admin2014-02-12  17

问题 张亮和李刚两人互发电子邮件协商洽谈合同。9月1日张亮说:“我有iphone一部,八成新,3000元出手。”9月2日李刚回复说:“东西不错,2800元可要。”张亮于9月3日回复说:“可以,9月8日到我这来交易。”于是李刚9月4日回复:“好。”张亮于当日收到该邮件。上述邮件张亮和李刚分别在王庄、赵庄所发,张亮的经常居住地为张庄,李刚的经常居住地为李庄。9月8日,李刚到张亮处取手机,发现手机有质量问题,运行较慢,比约定标准差很多,自己不想要了,便拒绝接受。张亮遂降低价格,以1500元出手,李刚同意并取走手机,此时李刚尚未付款。
如果李刚是大二学生,缺少资金,张亮和李刚约定分3期付款,每期5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李刚如约支付了2期,最后一期未能支付,张亮多次催告,李刚仍无力支付,那么张亮(     )。

选项 A、可以解除合同
B、不能解除合同
C、可以要求李刚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以上说法都不对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实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实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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