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公司与三原公司因商标侵权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三原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光明公司的律师对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此案做如下猜测,哪些可能成为现实?

admin2013-12-28  29

问题 光明公司与三原公司因商标侵权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三原公司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光明公司的律师对高级人民法院如何审理此案做如下猜测,哪些可能成为现实?

选项 A、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本案
B、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本案
C、高级人民法院适用独任制审理本案
D、高级人民法院一定要自己宣判

答案1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由此可见,二审法院可能不开庭,但是本案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审仍应当公开审理;二审必须组成合议庭。《民诉意见》第192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可以自行宣判,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由此,二审法院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代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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