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31
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31
admin
2016-04-13
32
问题
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第31题)
选项
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
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
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
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
答案
C
解析
安理会是联合国惟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关,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其主要职能。本题中,甲国海盗已严重危及国际海运的安全,安理会有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打击海盗的决议。故A项错误。
安理会的决议有明确的针对性,各国不能超出决议范围行事,否则将违反国际法。本题中,根据安理会决议,外国军舰打击海盗的范围限于甲国领海,且须经过甲国同意。若其进入任一其他国家领海则将构成对该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故B项错误。
国际习惯是产生普遍拘束力的习惯做法。安理会的单个决议并不具备国际习惯产生的要件,只有该决议被反复一致地适用,产生国际上的普遍拘束力,才可能成为国际习惯法,从而被国际社会所遵守。故C项正确。
保护性管辖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一国行使保护性管辖必须是该侵害行为根据该国国内法与行为地法均构成犯罪。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如海盗行为),不论该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为何,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故本题中乙国军舰的行为属于普遍性管辖,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v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我国经济制度的论述,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领土取得方式和领土主权限制的判断中,符合现代国际法的有哪些:
根据战争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作战手段和方法是目前的国际法明确了,以禁止的?()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我国公司法强调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对“公司独立人格”的下列理解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甲股份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发行了股票,依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出于什么目的才可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为公司的成立时间。现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创立大会经过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3个月后该公司领取营业执照。那么,就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时间效力,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领土主权取得方式和领土主权限制的判断中,符合现代国际法的是哪项:
葡萄牙人TOM于2005年4月来华居住并于2006年11月离境回国,期间其在中国境内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600块钱,股息获利15万元,并在美国做一场讲座获得报酬4000美元,并获得世界文化组织颁发的教育奖金5万美元。对以上收入征收其所得税的做法中正确的是哪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
随机试题
All______istogivehimawarning.
()是应征收消费税的行为。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检查中发现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存在违规行为的,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并将有关违规情况通报()。
市场出清是指在市场调节供给和需求的过程中,市场机制能够自动地消除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市场在短期内自发地趋于供给等于需求的均衡状态。()
松花江实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救济,各债权人纷纷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下列选项哪些属于破产债权?()
北京三大艺术圈中,位于朝阳区的是崔各庄草场地艺术区。()
信访件限期()催出结果。
假设T1、T2、T3可以并发执行。若A的初值为0,那么存在多少种可能的正确结果?在A的初值给定为0时,是否存在能够产生正确结果,而且又是不可串行化的调度?若有请举例说明。
MostEnglishpeoplehavethreenames.PeopleneverputMr.,Mrs.orMissbeforetheirfirstnames.
IwasveryhungrythismorningandIwantedtoeatapieceofbread.However,thebreadIhaveis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