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

admin2013-11-09  37

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

选项 A、书面提出议案
B、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C、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
D、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

答案A,B,C

解析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可知A、B项正确。该法第2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D选项明显错了,因为只有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通过后,才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全国人大通过的其他议案以及地方人大通过议案,均不会“以法律的形式予以公布”,当然这些议案通过后均应当予以公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uG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