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2013-08-14  43

问题 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可变更、可撤销行为问题。选项A错误。本题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欺诈行为。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乙以检举揭发甲贪污为由对甲进行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选项C错误。甲虽然是不得已而将自己的房屋卖予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选项D错误。重大误解是基于重大错误认识而实施的意思表示。本题中甲不存在重大错误认识,不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tC3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