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福居”是某市极具知名度的火锅店,虽然开业时间不长,但已经在该市及周边市县开有多家连锁店;其店面装修、服务员制服,餐具、菜单等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旺福居”是一家新开业的火锅店,为了使得开业兴隆,“旺福居”做了大量的宣传,同时其服务员的制服以及菜单等都采

admin2009-11-23  30

问题 “口福居”是某市极具知名度的火锅店,虽然开业时间不长,但已经在该市及周边市县开有多家连锁店;其店面装修、服务员制服,餐具、菜单等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旺福居”是一家新开业的火锅店,为了使得开业兴隆,“旺福居”做了大量的宣传,同时其服务员的制服以及菜单等都采用与“口福居”火锅店相类似的形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反不正当竞争法》不适用于服务,因此本案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B、“口福居”营业范围太窄,不能认定为知名企业,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C、“旺福居”的行为构成了混淆行为
D、“口福居”的店面装修、服务员制服、餐具、菜单等不属于装潢,因此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答案C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条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服务,因此A项错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旺福居”服务员的制服以及菜单都采用与“口福居”相类似的形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相关规定,认定知名商品(包括服务)从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综合考虑。本题中某市“口福居”提供的服务应当认定知名,因此B项不正确。该解释第3条规定,由经营者营业场所的装饰、营业用具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装潢,“旺福居”的行为构成了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D项错误,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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