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孔雀有限公司为某一项目的开发,拟斥资5000万元购买专利,采购设备兴建厂房等,为此需要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遂于乙银行达成协议,由该银行提供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甲孔雀公司以一栋办公楼(价值900万元)和两辆加长奔驰轿车(价值200万元)设定抵押,均办

admin2017-08-18  18

问题 甲孔雀有限公司为某一项目的开发,拟斥资5000万元购买专利,采购设备兴建厂房等,为此需要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遂于乙银行达成协议,由该银行提供贷款,借款期限为1年,甲孔雀公司以一栋办公楼(价值900万元)和两辆加长奔驰轿车(价值200万元)设定抵押,均办理了抵押登记。1年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开发产品市场需求冷淡而损失惨重,无力偿还乙银行的贷款。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经查,该办公楼有一层已经于半年前出租给丙公司,租期2年;轿车之一已经准备出卖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车已经交付丁使用;轿车之二因某次董事长驾车外出,被违章驾驶的戊的卡车撞击损毁,正在索赔中,估计可获得保险金60万元。
问题:
本案中,甲孔雀公司与乙银行间的抵押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有效。依《物权法》第184、187条规定可知,登记为抵押权的成立要件,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适用于以下情形: 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因此,本题中,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汽车作为运输工具设立抵押的,经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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