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甲建筑公司与山西乙建材公司签订二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河北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法院

admin2014-05-17  63

问题 河北甲建筑公司与山西乙建材公司签订二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后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河北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法院管辖提出异议,此时法院应该采取(    )。

选项 A、裁定不予受理
B、裁定本院具有管辖权
C、裁定驳回起诉
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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