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和保护对象消防要求有哪些?

admin2017-04-01  27

问题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和保护对象消防要求有哪些?

选项

答案1)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应不超过8个。3)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并应设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4)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5)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防护区入口处的正上方应设灭火剂喷放指示灯,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疏散通道及出口处,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与疏散指示标志。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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