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初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为660万股,剩余部分由两位发起人持股。 (1) 该公司2010年制订计划,并于7月初实施成功,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4200万股。增发后,公司提出申请于2011年初经

admin2012-03-06  29

问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0年初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800万元,其中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为660万股,剩余部分由两位发起人持股。
   (1) 该公司2010年制订计划,并于7月初实施成功,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4200万股。增发后,公司提出申请于2011年初经批准上市。
   (2) 甲公司上市后,根据要求,应增选3位独立董事,召开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公司6600万股,其中包括两位发起人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2140万股;但参加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担心此次增选的3位独立董事会因大股东的投票权所操纵。
   (3) 独立董事增选成功后,甲公司于2011年6月5日对外发出公告,于6月18日召开董事会,该公司共有董事9人,其中出席会议的董事共7人(包括代表两位发起人大股东的董事5人),会议讨论的内容主要有:
   ①决定甲公司向两位发起人大股东购人主要材料的经营计划。
   ②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聘任周某为公司负责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周某年报酬额为12万元。
   以上决议有6名董事同意,1名董事反对。
   (4) 甲公司接到某证券公司的意向通知,证券公司希望为甲公司融资。
   (5) 2011年8月5日甲公司对外披露其半年度报告;8月9日临时董事会又就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形成了决议。
    [要求] 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说明,证券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证券公司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证券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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