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日益严重的抗生素抗药性使得人们将来可能死于今天很容易治愈的疾病。有研究称,蚂蚁可能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上述结论的成立需要补充下列_______项作为前提。
日益严重的抗生素抗药性使得人们将来可能死于今天很容易治愈的疾病。有研究称,蚂蚁可能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上述结论的成立需要补充下列_______项作为前提。
admin
2019-06-12
43
问题
日益严重的抗生素抗药性使得人们将来可能死于今天很容易治愈的疾病。有研究称,蚂蚁可能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上述结论的成立需要补充下列_______项作为前提。
选项
A、侵袭蚂蚁的病原体没有对蚂蚁产生的抗菌素形成抗药性
B、蚂蚁使用身上特殊腺体分泌的化学成分包裹自己来抵御病菌
C、不同蚂蚁所产生的化学物质,其杀菌效力各不相同
D、有些真菌可以释放化学成分劫持蚂蚁的神经中枢而杀死蚂蚁
答案
A
解析
第一步:找出论点和论据。
论点:蚂蚁可能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
论据:日益严重的抗生素抗药性使得人们将来可能死于今天很容易治愈的疾病。
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 项:侵袭蚂蚁的病原体没有对蚂蚁产生的抗菌素形成抗药性,说明如果蚂蚁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就不会形成抗生素的抗药性,在论点和论据之间建立联系,是搭桥项,可以加强,当选;
B 项:蚂蚁使用身上特殊腺体分泌的化学成分包裹自己来抵御病菌,与论点讨论的蚂蚁能否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无关,是无关项,排除;
C 项:不同蚂蚁产生化学物质的杀菌效力各不相同,杀菌效力与论点讨论的蚂蚁能否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无关,是无关项,排除;
D 项:有些真菌可以劫持蚂蚁的神经中枢而杀死蚂蚁,与论点讨论的蚂蚁能否成为新型抗生素的来源无关,是无关项,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 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fKpFFFM
0
上海
行测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某机械加工企业下设四个生产车间生产加工同种类型和型号的产品,并以人均产量评价劳动生产率。本车间中中级工占比最大的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CIER指数用来反映就业市场景气程度,其计算方法是:根据有关机构发布的数据,2018年第一季度CIER指教为1.91,第二季度为1.88,第三季度为1.97,第四季度为2.38。2018年第三季度,招聘需求人数环比下降
随着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人们的阅读方式、阅读途径更加多元化,并且不断深化与拓展,呈现出数字阅读的新态势。阅读本是一种极具个人风格的私事,但在社交媒体环境中,数字阅读成为了一件能够与他人共享、交流的事情;数字阅读的行为习惯,推广方式及平台等也都在发生变
生态系统反服务是指随着受损的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在人类主动干预保护措施的实施下,逐步得到恢复的同时,生态系统对人类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最不可能属于生态系统反服务的是: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圆缺就是指“月相变化”,即地球上看到月球被太阳照毒部分的称呼。下图所示“上弦月”大致的农历日期是:
以下案件不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行为指人们说的和做的,具有一种以上的测量尺度,可以被观察、描述和记录,受自然规律的支配,并对外界环境产生影响,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隐蔽的。据此,下列不是行为的是()。
阮籍的《咏怀》诗本身就像是深秋清晨草叶上的一抹凝霜,悄无声息,发着微微的寒气。曹丕《燕歌行》首句便说,“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唐人李商隐也有诗云“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霜已结到了心上,是实实在在、有迹可循的内心的凄然和悲怆。而阮籍,
某市工商局在市场检查中检测出某品牌的红心咸鸭蛋含有“苏丹红”,立即对该品牌的红心咸鸭蛋实施封存。该封存行为属于( )。
随机试题
信贷规模调控意在控制货币供给的增长,央行可以控制货币供应,但却难以控制私人部门的货币需求,而货币需求的变化可能导致数量型调控政策达不到预期最终目标,美联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放弃了直接针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就是出于货币需求的变化会对政策效果产生难以预期的
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后果在于()
对于Goodpasture综合征说法正确的是
青黛的功能有
下列关于五行生克规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陈某长年从事药品销售,熟悉药品市场,2013年11月,他委托某制药企业代其生产茵栀黄注射液共计2000件,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时间为2008年10月。制药企业委托生产茵栀黄注射液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A.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B.无菌性坏死物质吸收C.内分泌失常D.散热能力下降E.细菌或病毒感染甲状腺功能亢进引起发热的原因是
公共财政的职能包括()。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只能使第三人获得利益,不能使第三人承担义务。()
(2008年单选13)下列情形中。属于牵连犯特征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