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0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

admin2009-12-01  39

问题 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0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经多方努力,于2001年1月初交货,而美方则以我方延期交货为由提出索赔。
   问:(1)本案中,我方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本案中,我方遭遇了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此遭遇属于不可抗力事故,我方可以遭遇不可抗力事故为由,向对方提出延期履行合同的要求。 (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不合理的。因为,既然发生了不可抗力事故,且已备好的货物一半以上被烧毁,这必然会影响卖方交货的时间。另外,不可抗力事故是一项免责条款,可免除遭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责任。所以,美方应考虑实际的情况同意延期履行合同。因此,美方的索赔要求是不合理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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