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某外商投资企业20×9年取得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某外商投资企业20×9年取得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dmin
2021-07-29
53
问题
某外商投资企业20×9年取得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其中投资收益项目已列收支为: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60万元,无其他调整事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外商投资企业20×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选项
A、3000
B、2960
C、2940
D、2900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国债利息收入免缴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40=2960(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bE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套机器设备出租给乙公司,收取了不含税租金10万元。甲公司该笔收入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中,汇票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是()。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采取的下列行为中,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的是
某市乙企业(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度取得销售收入7800万元,销售成本为4600万元,会计利润为800万元。2015年,乙企业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如下:(1)在管理费用中,发生业务招待费70万元,支付给其他企业管理费20万元,新产品的研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电动工具,2013年6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6月3日,购入一批钢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2)6月11日,处理一批下脚料,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51万元。(3)6月2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4年3月上市,董事会成员为7人。2015年甲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分别讨论事项如下:(1)讨论通过了为其子公司一次性提供融资担保4000万元的决议,当时甲公司总资产1亿元。(2)拟提请股东大会聘任乙公司的总经理
2010年1月15日,甲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下称“A企业”),主要从事铁皮的加工。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3月15
赵某、钱某、孙某各出资5万元开办一家经营餐饮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称甲企业),合伙期限为5年。甲企业经营期间,孙某提出退伙,赵某、钱某表示同意,并约定孙某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甲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甲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合伙人对于
随机试题
药品的基本特征是
( )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或商事行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下列关于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面积的确定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外债总额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反映了一国长期的外债负担情况,一般的限度是()。
下列关于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其中,未满16周岁就业的未成年人被称为()。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
根据下列统计资料回答问题。2013年,某市新设立私营企业8142户,占全市新设立各类企业总数74.2%。从业人员125197人,同比增长了12%0全市新发展的私营企业从事第一产业的有146户,注册资金1.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1.7%和35.49%
Amanstepsonwhatseemslikesolidgroundbutdiscoverswithhorrorthatthegroundisgivingwaybeneathhisfeet.Theman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