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发生下列哪些情形,甲乙丙有权决议将其除名?( )

admin2008-06-12  24

问题 丁发生下列哪些情形,甲乙丙有权决议将其除名?(    )   

选项 A、丁丧失偿债能力   
B、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丁在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丁被宣告死亡

答案C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23条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合伙财产份额的,修改合伙协议即可,所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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