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收回问题。根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村民属于可以被收回承包地的情形?( )。

admin2010-01-16  36

问题 某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收回问题。根底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村民属于可以被收回承包地的情形?(    )。

选项 A、王大爷一家已迁入小城镇落户
B、小王家人口数由过去的7人减为3人
C、老赵半年前提出申请,自愿交回承包地
D、李先生全家迁入省会城市,并转为城市户口

答案C,D

解析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故D项正确。根据第29条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故C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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