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陈先生2011年6月个人收入如下:   1.3年前购买的国债到期,取得利息所得1000元。   2.一次性设计收入25000元。   3.一次性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5000元。   4.保险赔款收入5000元。   5.一次性稿酬收入30000元。

admin2013-06-26  22

问题 公民陈先生2011年6月个人收入如下:
  1.3年前购买的国债到期,取得利息所得1000元。
  2.一次性设计收入25000元。
  3.一次性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5000元。
  4.保险赔款收入5000元。
   5.一次性稿酬收入30000元。
  6.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60000元。
  7.转让股票收益70000元。
   要求:根据资料,回答问题:
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选项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B,C

解析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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