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发现民事执行根据确有错误的案件的处理,错误的是:( )

admin2016-01-15  32

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对发现民事执行根据确有错误的案件的处理,错误的是:(  )

选项 A、执行人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时发现错误,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
B、执行人员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时发现错误,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C、据以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D、受委托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的,可自行裁定中止执行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8条第2款的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故选项C为正确判断。又根据《民诉意见》第258条的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故选项AB为正确的判断。根据《民诉意见》第261条的规定,执行中发现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有错误的,受委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符合本题要求的答案应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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