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其有已知债权人甲丙丁戊戌5人,其还有债务人李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dmin2008-05-12  41

问题 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其有已知债权人甲丙丁戊戌5人,其还有债务人李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B、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甲丙二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李某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答案CD

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4条的规定可知,通知的人仅仅是已知的债权人,并非所有的债权人,A选项中的债权人应当理解为所有债权人,故A选项不正确。B选项违反了《企业破产法》第15条的规定,因为有关人员,并不是仅指管理人员。C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16条的规定,D选项符合《企业破产法》第17条的规定,故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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