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的标的额为100万元,请根据以上所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 如果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预付5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乙公司按合同约定向甲公司支付了5万元定金。事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根本无货

admin2009-04-14  33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的标的额为100万元,请根据以上所述情形,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 如果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预付5万元定金。合同订立后,乙公司按合同约定向甲公司支付了5万元定金。事后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根本无货可供,乙公司在什么期限内可采取何种措施?本案应如何处理?
(2) 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的5日内付款,甲公司在合同订立后,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的行为,甲公司可行使何种权利?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3) 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发货后,甲公司正在进行分立,尚未确定接受与乙公司的合同的主体,而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已到,  乙公司可采取什么方式履行付款义务,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如合同订立后,  甲公司能否借其分立的事由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选项

答案本案例答案如下: (1) 乙公司可以以欺诈为由,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合同撤销后,合同无效,甲公司应返还乙公司已交付的5万元定金,及其占用期间的利息,并赔偿因欺诈行为给乙公司造成的损失。 (2) 甲公司在获取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的行为后,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履行,并应及时通知乙公司提供适当担保,若乙公司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合同应恢复履行,若乙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3) 如果甲公司分立,乙公司可采取提存的方式履行付款义务,终止合同。甲公司不能以分立的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为《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原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行使和承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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