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张某雇佣刘某、赵某、钱某,4人自2011年8月份开始在甲市制售假发票。由张某利用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出售发票信息;刘某使用电脑和伪造的印章,根据张某提供的客户要求打印假发票进行销售;赵某和钱某负责送交发票,业务繁忙时,刘某也帮忙送一部分发票;张
张某雇佣刘某、赵某、钱某,4人自2011年8月份开始在甲市制售假发票。由张某利用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出售发票信息;刘某使用电脑和伪造的印章,根据张某提供的客户要求打印假发票进行销售;赵某和钱某负责送交发票,业务繁忙时,刘某也帮忙送一部分发票;张
admin
2020-05-09
40
问题
张某雇佣刘某、赵某、钱某,4人自2011年8月份开始在甲市制售假发票。由张某利用手机短信群发系统向不特定人群发送出售发票信息;刘某使用电脑和伪造的印章,根据张某提供的客户要求打印假发票进行销售;赵某和钱某负责送交发票,业务繁忙时,刘某也帮忙送一部分发票;张某按月给刘某、赵某、钱某发工资,并根据各人当月工作表现及业务量发放一定绩效奖金。
2011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将张某、刘某、赵某、钱某全部抓获,并现场缴获:(1)用于销售的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50627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800份;(2)非法经营账册若干,记录4人共销售假发票2588次,实收金额共计508792元;(3)电脑及打印机等作案工具一批。经法院审理查明:(1)现场缴获的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张某从他人处购买的,目的是为了出售,由于没有联系到买主而尚未售出,经营账册上销售记录所涉均为普通发票;(2)公安机关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破获一起重大制售假发票案,将该犯罪集团的全部成员抓获归案;(3)张某、刘某、赵某、钱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本案量刑情节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刘某、赵某、钱某是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刘某、赵某、钱某是从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张某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的行为属于立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张某、刘某、赵某、钱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E、张某、刘某、赵某、钱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属于酌定量刑情节
答案
E
解析
(1)选项AB: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选项C: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选项DE:①归案后供述——无自动投案行为,不构成一般自首;②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不构成特别自首;③“如实供述”属于犯罪后的态度问题,是酌定量刑情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N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2008年)
根据税务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为不服,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
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2012年)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2012年)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复议和解的,无须()。(2009年)
某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市宜林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批薯片涉嫌违法使用大量添加剂。遂将该批薯片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5日。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关于将薯片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性质、适用条件、程序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一种量刑制度。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条件有()。(2009年,经调整)
A公司为从事印刷业务的企业,曾为税务机关承印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完成印刷任务后,A公司向税务机关交付了假印版,将真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印版私自留存。如果A公司拟使用该印版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其法定代表人在购置印油途中看到税法相关宣传后深受触动
随机试题
关于键盘上的CapsLock键,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用户想保存一个正在编辑的文档,但希望以不同文件名存储,可用()命令。
下列哪一项可减少静脉回流
可在4℃生长进行冷增菌的是A.产单核细胞李斯特菌B.不动杆菌C.金黄色葡萄球菌D.肺炎链球菌E.流感嗜血杆菌
行根尖下截骨术时,截骨线应在根尖下方
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移交人员经办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 )
甲乙两人计划从A地步行去B地,乙早上7:00出发,匀速步行前往,甲因事耽搁,9:00才出发。为了追上乙,甲决定跑步前进,跑步的速度是乙步行速度的2.5倍,但每跑半小时都需要休息半小时,那么甲什么时候才能追上乙?()
以下内容不属于算法程序所占的存储空间的是()。
ThetigereatsMen________.WhichofthesentencesisNOTtrue?
He’snotour______son—weadoptedhimwhenhewasthre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