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可以终止履行。

admin2013-09-05  21

问题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可以终止履行。

选项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B、丧失商业信誉的
C、有丧失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D、有大量诉讼及仲裁案件的
E、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答案A,B,C,E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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