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如何认定本条规定中的“同等条件”? (2)其他共有人请求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的

admin2020-12-30  55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1)如何认定本条规定中的“同等条件”?
  (2)其他共有人请求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的情形有哪些?

选项

答案(1)“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 (2)其他按份共有人请求优先购买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①未在依法规定的期问内主张优先购买,或者虽主张优先购买,但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②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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