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二第67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26

问题 (2015年卷二第67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B、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但认定事实清楚且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该行政行为
D、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答案A,B,D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中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如果行政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没有问题,那原告认为行政行为不当的诉讼请求就不成立,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行政机关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那原告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诉讼请求也不能成立,法院同样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行政行为的程序错误,那实体上的正义并不能掩盖程序上的不正义,法院会判决撤销行政行为。如果法院判决撤销行政行为,那行政机关应当尊重法院的判决,不能坚持己见,依然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故选项A、B、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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