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租住陈某之房,租期至1998年8月,陈某欠刘某10万元债务,应于1998年7月归还,至1998年8月,陈某尚未还债,但要求收回房屋和租金,则刘某不可以( )。

admin2009-01-16  23

问题 刘某租住陈某之房,租期至1998年8月,陈某欠刘某10万元债务,应于1998年7月归还,至1998年8月,陈某尚未还债,但要求收回房屋和租金,则刘某不可以(    )。

选项 A、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以应付租金抵债
D、将价值]OYY元的部分房屋收归已有

答案1,2,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4JMAFFFM
0

最新回复(0)